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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兰地区测绘工作计划获得批准

发布日期:2011-03-23

2009年6月19日,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函【2009】727号)批复,原则同意由新疆重点文物保护项目领导小组执行办公室上报的《大楼兰地区测绘工作计划》。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计划,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在工作过程中注意使用三维激光数字扫描等多种科技手段,准确获取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各类信息。该测绘项目完成后,将为编制楼兰地区文物保护规划和保护方案提供科学依据。(杨淑红)

  

  本文摘自《丝绸之路新疆段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工程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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