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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23

文物博函〔2010〕10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规范和促进文物拍卖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将组织举办2010年度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0年11月13日、14日

  二、考试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14号)

  三、考试内容:

  必考科目:文物保护及拍卖相关的法律法规

  选考科目:(一)陶瓷器基础知识

  (二)玉石器基础知识

  (三)金属器基础知识

  四、考试方式:上述考试分4场进行,其中法律法规采用笔试方式,专业基础知识采用笔试与实物鉴定相结合的方式。

  五、报考人员:

  (一)须经所在的文物拍卖企业推荐,每家企业推荐报考人员不超过5人。

  (二)按陶瓷器、玉石器、金属器分类报考。

  六、报名方式

  (一)自考试公告发布之日起,报考人员可在我局网站www.sach.gov.cn上进行报名,同时需下载填写《全国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考试报名表》,加盖所在企业公章后邮寄至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1010室)。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报名情况以最终邮寄材料为准。

  (二)我局将于11月5日前,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合格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两张一寸免冠近照,于11月12日到山水宾馆(北京市西城区西单皮库胡同45号)报到并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费用:报考人员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费用由我局承担。

  八、考务安排:我局委托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负责考试组织工作。

  九、考试合格证明:我局将对考试合格者颁发《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请将该考试事宜通知各文物拍卖企业,并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联系单位: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联系人:刘子璇   彭蕾   王堃如

  联系电话:010-84636599转679、675、655

  附件:

  1.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文物拍卖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参考范围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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