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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盘州市胜景街道办古驿道火铺古道文创雕塑设服务项目询价采购通知书

发布日期:2018-08-10

  我单位就所需的贵州省盘州市胜景街道办古驿道火铺古道文创雕塑设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有兴趣的单位对本次询价采购进行响应。

  一、采购名称及数量:

  本次采购项目名称:贵州省盘州市胜景街道办古驿道火铺古道文创雕塑设计。

  二、概述及采购需求:

  见附件《贵州省盘州市胜景街道办古驿道火铺古道文创雕塑设计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不提供,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1、询价响应承诺书

  2、询价响应报价表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企业情况简介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6、服务承诺书

  7、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响应文件的要求:

  1、数量要求:正本1份副本1份;

  2、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响应单位公章;

  3、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2018816 1700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原街甲二号文博大厦4

  六、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本贵州省盘州市胜景街道办古驿道火铺古道文创雕塑设计询价采购通知、供方的询价响应文件和询价成交通知书,供需双方就此次成交的以下商品的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1、 合同内容:需方向供方购买贵州省盘州市胜景街道办古驿道火铺古道30件雕塑设计,同时供方须向需方提供如下服务:贵州省盘州市胜景街道办古驿道及火铺古道30件雕塑设计、小样制作和摆放效果图等。

  2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成交通知书;

  (2)供方成交的响应文件;

  (3)询价采购通知书;

  3、 价格与支付:

  (1)报价为产品至用户所在地价,包括该产品、售后服务、税金等一切费用。

  (2) 付款步骤:

  合同签订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向服务方支付合同总价的80%,待产品交付并经验收合格且在供方向需方提供下列单据后10个工作日内由需方向供方一次性付清。

  (3)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4、质量与检验:

  成果产品验收须在需方指定地点进行。需方如发现成果产品与采购需求不符等问题,应作详细记录,由供方立即无条件为需方修改或补齐,同时由供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5、验收标准:

  供方提供的成果产品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必须满足谈判文件中所列全部要求和供方承诺的其它内容;

  6、知识产权: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成果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技术或服务时不会被第三方提出任何侵犯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工业设计权、专有技术等)的侵权请求。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请求的,供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7、交货条件:

  交货日期:

  (1)合同生效后15日内,供方提交成果产品供审核;特殊情况可由供需双方商定时间;

  (2)最终成果产品:贵州省盘州市胜景街道办古驿道及火铺古道30件雕塑设计、小样制作和摆放效果图。

  七、采购的有关说明:

  1、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并须按附表格式进行报价。

  2、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成交条件:设计类项目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方案评定,对于方案可行的单位实行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比,综合评分第一的供应商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

  4、采购人联系地址:

  邮编: 100029                                  联系人:李丰媛、魏星

  联系电话:010-84849866010-84849817                传 真: 010-84849810

  附件:

  1.贵州省盘州市胜景街道办古驿道展示设计采购需求

  2.询价响应文件(参考)格式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201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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