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态信息
项目更正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8

    项目名称: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采集软件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综合管理系统软件测评项目

    原询价公告、询价文件内容:

四、合格供应商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活动;

    (四)凡受托为采购本次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所涉相应分包的投标;

    (五)拟参与的供应商需具有中央政府采购网计算机类定点供应商资格;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活动;

    (四)凡受托为采购本次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所涉相应分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更正。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2024年10月28日

 



访问次数:


字号:[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