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方)诚邀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竞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级文物保护项目网报网审系统升级定制代码研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金额: 23.25 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所有代码开发、测试、部署,并正式上线运行。
项目采购需求:
省级文物保护项目网报网审系统功能升级研发具体建设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
1.资金申报功能代码研发
(1)绩效管理
对绩效填报功能进行升级改造,在现有绩效目标管理的基础上,增加绩效指标体系管理和绩效自评两个功能模块。
绩效指标体系管理支持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考古与博物馆、资质人员等类型的绩效指标进行管理。主要功能包含:新增、修改、删除、启用、停用。
绩效自评支持申报单位按项目类型进行自评表填报,系统后台支持配置自评表模板,可根据财政评审结果自动控制填报入口(审批未通过时屏蔽并提示,审批通过后解锁)。
(2)补助事项管理
新增对专项资金申报的补助事项类别的维护。主要功能包含:新增、修改、删除、启用、停用。
(3)资金申报参数控制
新增资金申报参数控制,支持根据年份、资金申报通道开关状态、资金申报开始时间及截止时间等参数,自动发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
(4)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
整合专项资金申报信息,生成汇总表并展示申请列表,支持管理人员导出及下载功能,实现汇总表的快速生成与获取。
(5)延续项目调整
对当前延续项目资金使用备案情况进行升级,新增支持多种类型资料的上传与管理。
(6)财评功能升级
在现有财评功能基础上新增退回机制,财政评审结果审核通过后可发起退回操作,申报单位修改后可重新提交项目申报。
(7)资金申请功能升级
优化现有资金申请流程,设置双重前置条件:资金申请前需验证绩效填报已审批通过;延续项目需财政评审结果审批通过后方可申请资金。
(8)专项工程管理
新增专项工程管理,依托现有功能框架,实现数据隔离,确保业务数据独立存储、权限分离,同时提供单独的绩效管理、资金申报、财评审核等核心功能入口。
2.计划申报功能代码研发
(1)培训计划书申报
支持年度培训计划书的维护与填报,完成后上报审核,审核通过的计划书可用于年度资金申报时的选择。
(2)培训计划申报书汇总
根据用户权限实现多层级的数据展示与汇总,确保不同层级管理人员获取对应范围的数据信息。
(3)培训计划申报书汇总审核
市级审核通过的培训计划表汇总后,自动上报省级进行二次审核,形成两级审核机制。
(4)培训计划发布
最终审核通过的培训计划可执行发布操作,发布后供相关单位查看与执行。
3.构建统一支撑平台代码研发
(1)统一登录
为业务系统提供统一登录接入入口,基于用户权限自动屏蔽不可访问的子系统,确保系统访问的安全性与精准性。
(2)统一用户
建立统一的机构、人员、权限管理机制,为各业务管理模块提供标准化的用户与权限管理服务。
(3)统一组织
对平台涉及的所有应用组织机构信息进行集中储存、统一管理和维护,确保组织信息的一致性与时效性。
(4)内部系统集成
系统具备良好开放性,采用行业标准技术架构,包括标准数据库和应用服务器架构、开放的单点登录集成标准、应用身份集成连接标准、用户工作流引擎标准等,实现现有计划申报、资金申报等系统的总体集成。
(二)性能要求
1.系统开放性:采用JAVA语言开发,基于B/S架构,能在国产运行环境上运行。
2.用户并发量:系统支持500以上用户同时在线操作,需要考虑系统的架构设计、服务器配置和数据库优化,确保在高并发情况下系统的稳定性和响应速度。
3.响应速度:系统具备较快的响应速度。系统响应时间为:
系统登录:<1秒
切换画面:<3秒
数据查询:<5秒。
4.稳定运行:系统支持7×24小时稳定运行。
(三)进度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所有代码开发、测试、部署,并正式上线运行。
(四)服务保障要求
项目最终验收之后,提供一年免费系统运维服务。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修及软件维护、升级等技术支持服务;所有产品维修服务、软件维护、升级均为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热线,负责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在接到用户故障报告后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
(五)培训要求
选派具有相关专业资格或者实际工作经验的讲师,提供软件系统使用、运维等培训。需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明确培训计划、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培训资料及培训对象等信息,并提供培训方案及培训教材。
(六)交付要求
1.项目文档
包括但不限于:需求文档、系统设计文档、数据库设计文档、测试用例及报告、用户手册、安装部署手册等。
2.完整的可运行程序及源代码。
(七)人员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拟派的项目团队成员具有丰富的行业项目实施经验及软件开发能力。
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丰富的软件开发项目实践经验,具备统筹项目全流程推进的能力,能有效协调各方资源解决项目执行中的复杂问题。
技术负责人:具有丰富的软件开发技术实践经验,丰富的软件项目技术把控经验,熟悉软件开发生命周期各环节,具备指导团队攻克技术难题、评审技术方案的能力。
售后负责人:具有丰富的信息系统售后运维服务经验,熟悉 IT 服务流程与系统稳定保障机制,具备快速处理售后故障、维护客户关系的能力。
各组团队成员: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能高效配合对应岗位完成各专项任务。
二、合格供应商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法人。
① 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 法人以外人员投标的,需提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③ 如提供《执业许可证》等无法人姓名的营业执照,需提交供应商法人是谁的盖章说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需提供开标前三年里的任意一年,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缺任意表,需提出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②开标时评审专家需对供应商信誉进行审核,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gp.gov.cn)。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税凭据复印件。事业单位可只提供单位为职工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需为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证明,个人给自己缴纳社保无效。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采购中的合理要求。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活动。
②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所涉相应分包的投标。
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④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三、参与方式
供应商请按第七条密封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日前递交至北京市朝阳区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413室,在文件袋标注委托代理人及联系方式。请参照附件准备材料,确保完整。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需现场或线上参加磋商会议。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份额的情况不适用。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符合本国产品标准且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真实性负责,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符合本国产品标准,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将在中标公告中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评审方法
检查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六、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报价函
(二)详细报价明细表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五)供应商的基本情况(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及行业优势)简介
(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
(八)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
(九)本项目服务方案或技术方案
(十)商务条款偏离表
(十一)技术条款偏离表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三)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货物类采购)
(十四)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密封递送)
(一)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二)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三)供应商应使用A4纸装订,提供1份正本和2份副本的响应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以不可拆卸方式装订成册,提倡双面印刷并装订。副本可以是正本签署盖章后的复印件。若副本内容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四)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电子版为正本盖章扫描件(PDF版本,大小不超过100M)和可编辑版本(例如Word版)2种。将电子版载体(光盘或U盘)同响应文件密封于一个文件袋内。投标文件电子版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如有不符,以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为准。U盘不会归还。
(五)响应文件的封装: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组成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含纸质正本一份,纸质副本两份,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其中:纸质响应文件装订方式为胶粘装订(皮纹纸封面),封皮需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封口均加盖印鉴,外包装上均要注明: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代表、电话、“开标时才能启封”的字样,未按本要求投递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六)供应商须将密封好的响应文件送至采购单位,密封响应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响应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响应”字样。未按要求时间送达、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提示:务必在响应文件外包装上留下联系方式,否则将无法通知具体磋商地点及磋商时间。如参加线上磋商请见第九条第四款。如供应商无法参加磋商,将视为无效响应并取消供应商成交资格。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要求
(一)接受文件时间:2026年6月23日至7月6日9点。响应文件需按时递交,逾期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二)报价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4层413。
采购联系人:何老师;王老师
电话:010-84849848;010-84849829
E-MAIL:cchicc03@ncha.gov.cn
九、磋商流程
(一)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应答情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在通知的时间,与参加的供应商逐一进行一轮磋商。磋商小组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可围绕本项目技术及商务部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发生实质性变动,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择日再次开展磋商。
(三)磋商结束后,须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如果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本次采购流程一共有两次报价,第一次为提交响应文件时的首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在磋商结束后。
(四)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可选择现场或线上视频会议方式参与竞争性磋商会议。线上参会需提交电子签名,采购人员会提前告知会议时间、腾讯会议号。开始磋商后,供应商代表需分别在唱标、磋商、最终报价三个环节参加。
十、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文件开启时间:7月6日9点30分(暂定)
(二)评审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410(暂定)
注:需要供应商参加。
十一、发生以下情况将中止本次采购
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时,应中止本次采购。
(一)停止接受响应文件时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
(二)评审时开启文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
(三)初步审查阶段,确定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
(四)发现串标、围标、虚假投标等违法行为。
十二、附件
点击【附件下载】获取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模板。
采购附件